咸宁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暨“讲道德,有品行”专题研讨
图为咸宁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暨“讲道德,有品行”专题研讨会议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谢克)10月27日,咸宁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组织开展 “讲道德,有品行”专题研讨。 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罗堂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罗堂庆同志在原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上的讲话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80年前红军长征的艰苦历程,深刻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将士用生命和热血铸就的伟大长征精神,明确了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新的长征的奋斗目标与实践任务,通篇讲话内涵丰富,语言精炼,让人深受教育和启发。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学习和讨论活动,全面领会并掌握长征精神的丰富内涵,紧密联系工作与生活实际,大力弘扬伟大的长征精神,以此推动全市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在听取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围绕“讲道德,有品行”专题交流发言后,罗堂庆同志强调,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党员干部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是我们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的坚守。“讲道德,有品行”就是要传承党的优良作风,传承长征精神中的高尚品质。一是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讲道德,有品行”的关键在于有信仰、明是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身为一名检察干警,要到长征精神中去感悟理想信念,在每一次司法办案活动中体现自身的忠诚信仰和职责使命。二是要加强思想道德的学习。全市检察干警都要上好道德修养这一人生必修课,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三是要经常反躬自省。要经常检讨自己,慎独、慎微、慎交友,从小事小节上加强党性修养。四是要坚决矫正不良品行。以省检察院巡视工作为契机,精心组织开展市院机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树立检察道德风范,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