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18.09.2014  13:51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该局党组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工作台帐,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和任务,重点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进行监督。

  二是注重主职示范。明确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三次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讲二次党课等。

  三是突出“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必须按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土地出让、土地监察、土地整治招投标等业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审核、审批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有问题不报告、不反应,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明确规定对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和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