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辅导党政主职干部: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
昨日,省委在汉举办全省党政主职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讲话精神,推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守责担责,真正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省委书记李鸿忠出席并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辅导报告。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主持,并就落实政府党组主体责任作辅导报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出席并就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作辅导报告。
省委副书记张昌尔,省委常委阮成发、楼阳生、张岱梨、尹汉宁、傅德辉、黄楚平出席。
李鸿忠在报告中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的职责所系、正本所在。全省各级党委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承担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李鸿忠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从横向来看,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各套班子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从纵向来看,就是下级党委要向上级党委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党委主体责任体系中,党委的主要负责人是关键,要担负起组织领导之责、为纪检监察机关撑腰壮胆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以上率下之责。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把重点放在“四个落实”上,即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他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明确治党管党责任,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员身份意识,严明党的纪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前提、完善责任体系,抓保障、加强制度建设,抓关键、严格责任追究,抓核心、搞好“一把手”工程,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王国生在报告中说,政府党组是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到政府党组首先是党的组织,要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履行好主体责任;政府党组书记首先是党组织的领导,要牢记自己的党内身份;各级政府党组都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中的分主体,党组书记都是第一责任人,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要勇担当、做表率。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政府部门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各个专项的设计者、把关者、推动者,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其中,重点加强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制度建设,严肃查处发生在改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保障改革顺利推进。他指出,制约和监督政府的权力,既要简政放权,也要强化监管,要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着力深化政务公开,让人民更有效地监督政府行为。他强调,这次会议是针对“关键的少数”和党风廉政建设关键问题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要抓紧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将中央“两个责任”的精神领会透,切实将主体责任扛上肩、抓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保证。
侯长安在报告中说,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承担着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履行好三项职责,必须做到坚持一个原则、抓好三大主业、加快三个转变。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各级纪委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三项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斗争。抓好三大主业,就是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抓好惩治腐败、作风建设和纪律执行工作。加快三个转变,就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打造一支反腐倡廉铁军,推动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
出席研讨班的还有副省长许克振、梁惠玲、甘荣坤,省政协副主席王振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武汉市市长唐良智,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韩进,武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邓崎琳,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省政府秘书长王祥喜,省政协秘书长刘安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