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党员干部志愿者带头“站岗值勤”
“现在是红灯,请大家稍等片刻,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从11月25日上午开始,宜都城区的各交通路口、公交站台、街道路边……人们处处可见一件件红马甲。来自市直单位的党员干部头戴小红帽身着红马甲开展志愿服务,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11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文明创建专题办公会,要求组织动员市直单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工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通过“双带”(带头争做文明人,带头劝导不文明行为)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市文明委印发《关于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制定了《全市党员干部参与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责任路段划分方案》。
据了解,此次活动将主要开展环境清洁卫生、“遵德守礼”劝导、文明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主要包括清除所在路段暴露垃圾、杂草及白色污染,治理污水外溢,整顿出店经营、乱摆摊点、乱贴滥画、牛皮癖等一批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督促沿街单位和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包市容整洁、包环境卫生、包设施监管)责任,并长期保持;检查并维护所在路段公益广告、“遵德守礼”提示牌等设施;劝导行人、车辆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劝导和制止翻越栏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意吊挂晾晒物品等不文明行为;向所在路段商铺、门面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督促各单位、商铺设立、播放公益广告。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向市民散发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低碳环保出行、法律知识普及、无偿献血等传单,宣传文明公益理念。
同时,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开展其他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所负责路段符合测评要求。
据市创建办负责人介绍,开展党员干部志愿服务活动是中央文明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考核内容,也是宜昌市委组织部、宜昌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共产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的具体要求。
市文明委将对落实不力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实施问责。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