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明主任参加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座谈会
10月29日,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座谈会在武汉大学召开。办党组书记、主任张绍明同志应邀出席会议,被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聘为兼职研究员,并作题为《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做到三个更加自觉》的交流发言。
他表示,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强音,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决心和责任担当,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他指出,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与推进法治的辩证关系。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湖北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另一方面,要努力在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做到“三个更加自觉”。 一是更加自觉地在遵守执行党内法规上作表率。“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学深、学精、学透、学实,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上率下,作出示范。二是更加自觉地在推动落实党内法规上下功夫。法的生命力和权威性在于实施。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与落实我省《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相结合,并以党内法规制度为指导,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力度,紧盯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不断规范行政权力配置和运行,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问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将党内法规的总原则、总要求更好地体现和落实到加快法治湖北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三是更加自觉地在推进我省党内法规与法规规章衔接上有作为。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对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立法项目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对需要事先通过制定党内法规制度来推动的事项,积极向党委建言献策,提供参谋意见;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实践中遇到的焦点、难点问题,通过向党委提出建议,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的落实;对正在实施的党内法规制度等,凡党委认为条件成熟的,通过法定程序以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形式,推动在全省范围内施行,把党内引领示范效应发展为全社会的共识,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规规章的有机衔接,保障党委对各类法规制度的统一领导和总揽,保证党的主张及时有效地变为国家和全体人民的意志,保证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