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26.08.2016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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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增加“中国制造”有效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会议指出,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倒逼装备制造业升级,是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夯实工业发展根基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可以依托我国市场巨大的优势,发挥扩大有效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多重效应。会议确定,要围绕需求旺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家用电器、装饰装修、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等一般消费品领域,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作用,建立政府主导制定与市场自主制定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一是紧扣消费品质量安全,制定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消费品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团体、企业发展优于国家和行业的标准。二是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鼓励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强化职业教育和培训,建立学校和企业“双元”技术人才培养机制,推出体现技工价值的薪酬、荣誉等制度。强化品牌建设,提高中国消费品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专项基金。三是创新标准和质量监管,实行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检产品、随机选择检测机构,建设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企业标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信用记录。检验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四是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消费维权保护,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常态化,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销售者先行赔付、责任保险等制度。打击侵权假冒等行为。五是把消费品标准与质量提升和装备制造升级紧密结合,以消费市场向中高端发展引导带动装备制造企业提高设备产品性能、功能和工艺水平,促进 “中国制造”全产业链升级。

  为更好体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会议决定,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制度,除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外,取消其他准入限制。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同一规格型号产品,6个月内不得重复抽查,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全国通行”。鼓励企业走优质发展之路。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