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有轨电车日均客流超2万人次 这些交通规则请严守
湖北日报讯(记者吴纯新、通讯员黄策、吉子明)4月12日,武汉光谷交通公司联合东湖高新交通大队通报光谷有轨电车试运营情况,“光谷量子号”有轨电车L1、L2开通以来,客流稳步上升,目前日均客流量达2.23万人次。同时,吁请社会车辆车主、行人和乘客,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电车安全运行。
东湖高新交通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存在个别社会车辆、行人违规违章行为,给有轨电车运营安全带来不良影响。
据介绍,光谷有轨电车沿线66个路口监控设施已完成升级,智能交通信号、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系统全部接入市区交管指挥平台一张网。有轨电车信号灯与社会车辆信号灯统一联动,有轨电车需严格按照路口交通信号行驶通行,同时,沿线路口设有交通标识标线、标志标牌、反光设施,提醒社会车辆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为保障有轨电车安全运营、社会车辆和行人有序通行,光谷交通公司、东湖高新交通大队特别提醒以下几条交通规则,需严格遵守。
社会车辆右转时需看灯行驶社会车辆右转须看红绿灯行驶
有轨电车经过平交路口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但有轨电车车身自重50吨,外加惯性,因此紧急刹车时至少需十几米,社会车辆闯红灯或是违规转弯危险性大。
东湖高新交通大队特别提醒:社会车辆穿越轨道直行或右转时,需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红灯时严禁抢行,绿灯通行时注意提前两侧观望,确认无电车驶临后、再按绿灯信号通过。例如关山大道沿线,有轨电车沿关山大道东侧敷设,沿线部分小区、企事业单位大门口正好遇到有轨电车轨道,社会车辆需在右转向灯变绿时才能右转,请不要抢灯通行。
平交路口,有轨电车配套交通设施社会车辆请勿闯入有轨电车轨道行驶区域
有轨电车沿线,除路口外,均安装有防护栏杆和禁攀标志,并在路口轨道区域安装有道钉等反光设施,以提醒社会车辆请勿驶入有轨电车轨道。
对于私家车误闯入轨道行驶区域,按照《武汉市有轨电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危害有轨电车运营安全的相关行为(包括闯入滞留轨行区),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公私财产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需承担法律责任。
路口处禁止停车黄网格路口黄网格区域不能停车或逗留
车辆、行人在路口通过轨道黄网格区域时,应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绿灯时,方可通行,并严禁在黄网格区域临时停车或驻留;红灯时,严禁通行或驻留。
夜间,有轨电车非运营区间,不得在有轨电车路口黄网格区域内停放车辆。依据相关法规,交警部门或有轨电车运营公司可对停放在有轨电车行驶区域内的车辆进行拖车处理。
行人通行斑马线处,设有警示提醒行人和非机动车请勿横穿轨道
行人和非机动车在过有轨电车路口时,需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和过街,“一慢二看三通过”,请勿抢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禁止在有轨电车行驶路口逗留,禁止在非人行道横穿轨道或跨越栏杆。
据悉,4月1日,光谷步入有轨电车时代,《武汉市有轨电车管理暂行办法》也于当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