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先旺充分肯定十堰黄龙码头关闭举措

24.10.2017  11:31

  在10月13日全省中央环保督查整改攻坚第二次交账会上,周先旺副省长对服役41年的黄龙码头正式关闭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十堰市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于9月30日彻底关闭了已存在41年的黄龙码头。这是全省各地下狠心、出重手的一个例证,更是湖北省下大决心抓环保问题整改的很好的一个典型。

  黄龙滩水库位于堵河下游,堵河在此折向东北,而后汇入汉水,注入丹江口水库。历年监测数据显示,黄龙水库水质优于Ⅱ类,完全达标。但黄龙码头位于水库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有交通穿越问题,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一直以来被作为环保督查问题要求整改。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保督查组督查反馈整改意见、环保部关于饮用水源地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改要求,十堰市政府坚持生态优先发展策略,采取断然措施,强力推进黄龙库区交通穿越问题整改工作,确保环保反馈问题早日销号。 

  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市委书记张维国高度重视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市长陈新武亲率市直各部门负责人,实地调研城区三个饮用水水源地,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水源地交通穿越问题整改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常务、常务副市长周锋为组长,分管副市长吴烨为副组长,环保、交通、水利、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相关县(市、区)相应成立了分管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二是深入排查,摸清底数。交通部门组成码头核查专班,详细摸清库区水运企业情况、营运船舶数量、营运线路及营运状况等。张湾区政府组成堰石村生态搬迁核查专班,逐户进行人数核实、房屋丈量、实物登记等工作。

          三是强力推进,科学执法。为稳妥有序关闭黄龙码头,整改工作采取三步走策略。第一步(9月9日),张湾区政府发布通告,进一步明确水源保护区范围及黄龙码头关闭时间,要求限期对保护区内的船舶进行转移。第二步(9月9日—9月29日),各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建综合执法专班,在整治期间联合开展综合执法行动。督促保护区范围内经营门面拆除关闭及公务船舶、旅游船舶转移。第三步(9月30日),最后一班客船离港后,由交通部门牵头,海事执法船舶护航,统一组织客运船舶转移。同时,对码头实施停水、断电、封路、围挡等措施,从根本上杜绝了反弹回潮现象。

          四是疏堵结合,妥善安置。黄龙码头关闭后,交通港航部门将海事趸船上移至郧阳区叶大乡汽渡码头,供船舶停泊或旅客和货物上下船用,解决库区上游百姓出行问题。黄龙镇人民政府出台临时出行措施,设置交通船定时、定点发班,解决码头附近堰石村居民过渡期水上出行问题。

          据了解,“服役”41年的张湾区黄龙码头于9月30日正式关闭,即日起黄龙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水上活动。这同时也是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码头治理的一个缩影。经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联席会议办公室前期核查,初步摸清全省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码头总共107个,截至目前已拆除或停运78个,其余码头拟年底前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