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夜间偷排高浓度废水被抓现行 湖北对污水直排入河说不
偷排污水是《环保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明令禁止的行为。然而,就有一些企业抱有侥幸心理,或私设暗管、或通过雨水管网偷排污水。
位于襄阳宜城的湖北诺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诺鑫)就存在将生产废水经雨水管网偷排入蛮河的违法行为。
对此,今年5月13日,我省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处244.639万元罚款。依据去年实施的新《环保法》,对涉事直接负责人员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
昨日,回想起当时办案过程,省环境监察总队执法人员汪昌华说:“抓住这个企业偷排现行真不容易啊!不过再困难,我们环保执法人员也有信心抓他们的现行,决不能让污水直排入河。”
多次检查 偷排依旧
从2014年起,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多次收到匿名举报信,投诉湖北诺鑫存在污水处理设施造假、偷排废水等问题。
针对投诉,省环保厅、襄阳环保局和宜城环保局多次对该企业进行暗查和现场检查,均未抓住偷排现行。尤其是2015年4月下旬,省环保厅组织专班对湖北诺鑫进行多日暗查,偷排现象依旧未能查出。
不过,多次检查也并非毫无收获,该企业存在的生产工艺和环评工艺不一致、厂区污水处理站工艺与环评批复不一致等问题被查实,环保部门也对该企业采取停产整治和行政处罚10万元的处罚。
然而,今年初,一封封匿名举报信再次寄到环保部门,依旧反映该企业存在偷排污水情况。省环保厅再度组织专班,迅速赶往宜城暗查。
深夜突击 终抓现行
今年4月19日,汪昌华与另外三名同事接任务后,从武汉出发,于当晚7时许抵达宜城。在未与当地环保部门打招呼的情况下,直奔湖北诺鑫。
前期的蹲守,让执法人员已对企业废水走向了如指掌。黑夜里,汪昌华等人悄悄用钢钎撬开企业周边污水管网井盖,当掀开一个井盖时,一股刺鼻的气味从井中喷出。就在这个井的上游,一根从企业厂区出来的管径约250毫米的白色塑料管伸入观测井,散发着刺激性气味的污水正从这个塑料管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于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这些排入管网的废水直接排入蛮河,最后进入汉江。
经查,白色塑料管是企业的雨水排水管,原来企业正是借着夜幕的掩护,利用雨水管网偷排生产废水。
此后三天,省环保厅联合襄阳、宜城环保部门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组织省环科院和襄阳环科所专家对该企业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现场勘察和技术认定。
通过一系列查证,该企业存在生产废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外环境等严重违法行为,其中外排废水pH值大于12,呈强碱性,COD(化学需氧量)浓度8330毫克/升,超标82.3倍,氨氮浓度29.7毫克/升,超标0.98倍,总铜浓度4.17毫克/升,超标7.34倍。
此外,该企业还存在不正常使用水污染治理设施、年产100吨邻氨基苯甲酸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生产、年产1000吨甜爽项目“久试未验”等违法行为。
偷排污水 必遭严惩
湖北诺鑫夜间偷排高浓度废水问题终得以查实,该企业也因此受到重罚。省环保厅责成襄阳市环保局和宜城市环保局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整顿、罚款244.639万元等处罚,相关涉事责任人被移交公安机关。
为何屡次抓不住现行?针对这一问题,汪昌华说:“和有些企业生产不同,该企业每天产生的废水量并不大,只有约30吨,他们在厂区还建有大量的污水收集池,可以数月才排一次污水,所以查处难度大。”
该企业产生的污水量虽不大,但其中含重金属、苯系物等有害物质,且呈强碱性,一般污水处理工艺极难处理,这些废水排入环境危害极大。
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人表示,希望各企业不要有侥幸心理,再投机取巧的偷排行为,也终将难逃查处,自食苦果。(王理略 李伟 桃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