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模范 做模范 | 平安湖北建设先进个人•罗兢
罗 兢
南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执行局局长
罗兢,女,47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8月进入南漳法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城关法庭工作,现为南漳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20年以来,她立足自身岗位,结合分管工作,把执行和法警工作同平安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取得突出成效。2020年南漳县法院执行局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21年南漳县法院被省高院荣记“基本解决执行难”集体三等功,在襄阳市基层法院平安建设考核中连续两年排名第一。
重拳出击抓执行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积极开展“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对涉黑恶财产除根清源,共执行到位920余万元。集中开展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涉金融专项执行行动,2021年共执行涉金融借款、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458件,执行到位1432.02万元。在平安南漳建设中,她针对农村乱占耕地案件问题,及时与院党组汇报,向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加强对违法占地的监督,组织对城关镇徐庶庙村四户违法占地问题进行强制执行,有力震慑了违法占地行为。
转变理念抓服务
坚持以“店小二”的姿态,积极主动下沉企业走访调研,聆听企业心声,广泛征求企业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执行活动中,对涉企案件灵活运用“查封”、“扣押”等处置措施,对每个涉企业案件均实施经济影响评估,对潜在风险审慎研判,避免因执行而加重企业负担,最大限度降低强制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建章立制抓规范
为规范执行流程和行为,组织修订《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制定《关于民事执行中不动产处置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执行案款管理及发放规定(试行)》《关于执行案件材料加卷的规定》,编印制《执行工作法律、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汇编》,有效规范了执行工作,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强化协调抓联动
积极向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制定出了《关于向相关部门定期推送执行案件信息的工作方案》,在全县实施。协调召开“僵尸企业”清理协调推进会,推动3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化解了一批执行案件。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大幅提高了查控效率。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借助社会力量寻找被执行人,借助本县金融系统网点和乡镇村(社区)网格员力量将174名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广泛曝光,有效震慑了失信被执行人。两年来,执行局共受理执行案件4448件,执结3821件,执行到位1.5亿元,实现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执行信访办结率”三个百分百”,2021年度执行工作绩效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二。
来源:湖北省高院宣传处 责任编辑:蔡继涛 李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