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院长游劝荣强调:努力做好金融审判工作为服务支持金融创新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6月6日上午,省法院院长游劝荣视察武汉市武昌区法院水果湖法庭建设,调研金融审判工作,并在区法院机关召开座谈会,听取武汉两级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审判工作。
游劝荣院长对武汉市两级党委及各大班子长期以来重视、关心、支持法院建设表示衷心感谢,对武汉两级法院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武汉两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保持和发扬优势,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游劝荣院长指出,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是经济的核心竞争力,是社会发展的催化剂。一个地方金融发展得好,有活力,这个地方的经济也会发展得好,社会也更有活力。可以说,金融行业是否依法规范有序发展,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职责使命。为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既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应有之义,也是司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
游劝荣院长强调, 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金融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维护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统筹谋划金融审判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维护基本金融秩序稳定,打击破坏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防范因个别金融机构破产倒闭引发的金融风波和大规模挤兑,防范涉众型金融纠纷。二是致力于服务金融业改革发展。对一些新类型、新业态的金融服务产品,司法审判不轻易下结论,特别在涉及罪与非罪的问题上,依法审慎办理,防止把金融创新或一般违法当作犯罪处理。努力做到既坚决打击金融违法犯罪,又合法保护金融活力。三是服务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审判的出发点,通过司法裁判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贯彻落实好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方针,特别是通过好的典型案例,形成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司法氛围。四是要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实实在在的保护好普通百姓的正当、合法权益。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重点惩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暴力贷”等插手民间借贷金融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游劝荣院长指出, 近年来武汉法院审理的金融类案件呈现持续增长趋势,特别是武昌区、江汉区法院审理数量增长较快,且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案件法律关系日益复杂,对进一步高质量做好金融审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武汉两级法院要充分发挥资源、人才、保障、经验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努力开创金融案件审理工作新局面。要把“案件办出来、队伍带出来、经验创造出来”作为检验金融审判工作成效的标准,探索实行标准化、集约化办理模式,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选择非诉讼方式,更好地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法官集中精力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切实提高司法效率、降低诉讼成本,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要积极创造金融审判“武汉经验”,以打造水果湖金融专业审判法庭为契机,争取省法院和区委、区政府支持,做好法庭功能的整体规划,结合“智慧”法院建设,探索建立金融审判诉讼服务信息化平台,努力把水果湖法庭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金融法庭。
游劝荣院长强调, 要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的延伸作用,为金融建设和经济建设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金融审判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晴雨表,是观察分析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窗口。全省法院要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自觉把金融审判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确保案件办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强对金融改革创新领域涉法涉诉问题前瞻性研究,深入分析金融案件背后反映的经营管理、金融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引领、规范、评价功能,定期发布金融审判工作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真正让司法裁判成为影响社会生活、促进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方式。
武汉市武昌区区委书记刘洁、武昌区区长余松陪同调研。座谈会由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群星主持。武汉市政法委副书记童赛雄、武汉市中院副院长潘涛、武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端、武昌区法院院长王晓华,省法院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张心怡 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