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上海外滩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故高度关注,批示要求各地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各领域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15〕1号)以及国家旅游局、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当前旅游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旅游安全工作责任
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制度,创新监管手段,严格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强化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景区流量控制机制,及时发布流量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出行。
二、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
春节前后,各类节庆节会活动、交通运输繁忙,又值寒冬冰雪季节,事故易发多发,历来是旅游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地要高度重视,群策群防,确保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
一要开展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2015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结合出境市场文明旅游专项检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旅行社用车、旅游节庆促销活动、星级宾馆、A级景区的隐患排查。要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安监部门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的隐患排查。省旅游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要加强春节期间节庆活动的安全监管。组织旅游节庆活动,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防范措施到位的原则,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为旅游节庆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类旅游节庆活动主办单位,强化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人群疏散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三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旅游安全值班值守工作,建立应急工作机制,逐级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做到职责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同时按照规定程序立即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确保信息畅通。
三、切实加强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各地要清醒认识旅游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上海“12·31”事故的惨痛教训,居安思危,举一反三。要主动协调配合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抓好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促销活动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迅速组织对星级宾馆、A级旅游景区、星级游船等旅游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的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有效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四、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冬季天气干燥,春节期间庆典活动多,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高发期。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等火灾防控重点场所,要迅速制定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宣传阵地,采取发布通告、播放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开展提示性宣传,最大限度地普及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
五、加强旅游安全信息提示
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引导旅游经营单位和游客规避风险。要提示所有旅游经营者和广大游客增强安全意识,关注外交、交通、卫生、气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发布的相关提示信息,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要提示旅游企业和广大游客增强文明意识,做好文明旅游工作。要提示广大游客购买相关旅游保险,谨慎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依法规范签定旅游合同,理性出游,理智购物,依法维权。
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委)于2015年2月13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总结书面报送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肖良成,联系电话:02787124743,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