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三星行货 男子被判刑3年罚款80万

23.04.2015  17:32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梁爽  常琼)昨从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获悉,李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卖旧电脑的男子李某拆装电脑的手艺精湛,却把这项绝活用在了邪门歪道上——他用拼装的假冒显示器冒充三星行货,一年多时间竟卖出了2000多台,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 

        李某原是从事废旧电脑显示器购销生意,4月起,他雇人拼装假冒的三星液晶显示器,并通过淘宝网店铺出售。一年以来,李某共销售自行拼装的三星E1920NW型、E2220W型液晶显示器2000余台。

        江岸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金额达150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今年2月13日,该院作出判决:李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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