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守望荆楚蓝天
变化源自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农作物秸秆焚烧基本杜绝,城区未出现‘飘雪’现象,居民普遍感觉空气质量良好。”从“不能烧”、“不敢烧”到“不愿烧”,6100万荆楚儿女已经走在了“保护蓝天碧水,建设美好家园”的时代潮头。而这些百姓得实惠的悄然变化,得益于省人大作出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并监督贯彻施行,倾情守望荆楚蓝天。
秸秆焚烧恶化空气质量
让不少荆楚百姓刻骨铭心的,莫过于2012年6月11日。那天,全省多地被灰黄色的大雾覆盖,空气中有刺鼻气味,并持续了3天,才逐步消退。由烧秸秆引起的这次污染事件,似乎是摁下了“雾霾模式”的按钮,此后雾霾频袭荆楚大地。据当时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发布的《湖北省大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异常事件情况的监测报告》显示,“此次大气污染事件源于生物质燃烧”。监测人员还结合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的秸秆焚烧遥感监测图,进一步判断出此次重度雾霾的主要源头:此前我省及周边省份出现大量秸秆焚烧。
自此过后,人民群众似乎更加关注空气质量。2014年的6月12日,重度雾霾卷土重来,至13日15时,环保部门共发布了5次空气质量异常情况报告,“雾霾是我省东北部省份和本省秸秆焚烧所致”。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报告,2014年全年空气重度污染就有4次是秸秆焚烧所致。今年1月26日,省两会召开即将在汉召开,省城却遭遇重霾,城区为重度污染。“难道见到蓝天白云就那么难?雾霾影响着每一个人的生活,长期呼吸污染空气就太可怕了!”这是发生人民群众的真实担忧。
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自然资源。雾霾频袭,每一个人都心绪难安。有专家提出,空气质量的逐步恶化,焚烧秸秆无疑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然而有人不以为然:以农耕为主的中国,千百年来农民一直用秸秆做饭取暖,为何没有雾霾影响?直到最近几年才陡然成“灾”?环保专家认为,除了环境承载力和焚烧秸秆的方式外,季节气候也有一定关系。夏秋两季农民集中焚烧秸秆,恰巧遇到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时间段,就容易突发重度雾霾。由此看出,焚烧秸秆虽不是导致雾霾惟一原因,但危害绝不可小视,尤其是容易短时间爆发严重雾霾。事实上,焚烧秸秆影响的不仅仅只是空气,还易引发火灾,且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导致“火烧连营”,后果更是不堪设想。焚烧秸秆还会破坏土壤结构,有专家指出,“秸秆焚烧可谓‘入地三分’,地表中的微生物被烧死,腐殖质、有机质被矿化。田间焚烧秸秆破坏了这套生物系统的平衡,改变了土壤的物理性状,加重了土壤板结,破坏了地力,加剧了干旱,使得农田质量下降,农作物的生长也会因此受到影响。”还有,由于焚烧秸秆时容易形成烟雾,严重干扰司机视线,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查阅近几年相关资料,焚烧秸秆形成烟雾引起事故不在少数。有专家指出,正常的大雾并不可怕,气象部门一般都进行了预警。而焚烧秸秆产生雾霾或浓烟雾是没法预测的,由于高速公路上的车速一般较快,突然进入烟雾区域,心理准备不足,极容易发生连环车祸。
我省作为农业大省,目前年产秸秆3000多万吨,大量秸秆被付之一炬,严重污染空气,加重土壤板结,危及公共安全。然而,按营养价值测算,4吨秸秆相当于1吨粮食;按热值测算,2吨秸秆相当于1吨标准煤。变废为宝,不仅能缓解资源约束、稳定农业生态平衡,还能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只禁不用,只堵不疏,无法解决秸秆焚烧难题。
雾霾,让世界混沌一片,谁也不希望这样的场景变成生活的常态。随着雾霾天数增多,人民群众对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呼声日益高涨、愿望越来越强烈。如何破解“呼吸之痛”,消除霾祸真凶,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
人大依法决定凝聚共识
清新空气、清洁水源、舒适环境、宜人气候,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们记忆犹新,今年1月29日,一股强冷空气给荆楚大地带来了瑞雪,也吹散了困扰多日的雾霾。难道空气好转只能靠天帮忙?未必!去年的北京APEC峰会、武汉网球公开赛期间,通过严控工业排放和汽车尾气等举措,都迎来久违的蓝天。那么,焚烧秸秆对雾霾难辞其咎,是不是应让陈年弊习一去不复返?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助力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大有可为。
2014年5月21日,楚天都市报刊发的一篇报道,引起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的注意。在这篇题为《荆州租用飞机巡查秸秆焚烧》的报道上,他批示:“省人大能否在立法等方面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上做一些工作。”当年6月19日、27日,他又分别在人民日报《禁烧秸秆,难在哪》、经济日报《秸秆禁烧:政策加力让农民买账》上作出批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组织专班,广泛听取专家和环保、农业等有关部门意见,研究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问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省领导的关注,来自于省情实际。作为农业大省,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农作物秸秆剩余量日益增多,秸秆综合利用相对滞后,相当一部分秸秆就地付之一炬。因此造成资源浪费,加剧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和亟须解决的问题。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利于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乎民生,合乎民情,顺乎民意。
“空气是流动的,风一吹,秸秆的烟气飘到哪,哪里就受害。最好大家都一起禁烧秸秆。”在已经试行禁烧的荆州,农民众口一词。然而,在全省范围出台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全国尚无先例。为慎重起见,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对湖北率先出台决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作为农业大省,也是全国秸秆产量大省,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坚持生态立省,落实‘绿色决定生死’纲要,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率先在全国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具体举措,由省人民代表大会作出一个规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明确各方面权利义务责任关系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十分必要,对全省上下统一认识以及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必将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认为。
此后,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委托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农业厅参与草案起草工作,提出建议稿。为了做好决定草案的起草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在山区、丘陵、平原等不同类型的市县密集调研,广泛征求民意。省人大常委会科学民主立法彰显在作出决定全过程,决定草案还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全体成员及所有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
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了决定起草及审议有关情况汇报。省长王国生专门安排省政府相关领导,就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为决定的实施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
2014年1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和今年1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先后对决定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随后,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经过广泛调研、征求民意、专家研讨、提请审议、反复修改……历时3个多月打磨,形成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草案)》,并提交即将召开的省人大会议审议表决。把关系全局、关乎民生的重大事项依法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强大合力,亦是省人大通过立法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实践。
1月29日下午,决定草案正式提交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2月1日16时23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以高票通过。
“在全省范围内出台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全国首创;把决定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全国首例。”决定草案起草人之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罗吉认为,决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奖惩分明,操作性强,是全省各地推进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执法检查确保决定贯彻实施
转眼迎来夏收时节,为保证决定得到贯彻实施,4月27日,省政府召开市、县、乡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知》。
政府重视,各部门迅速行动。省环保厅组织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联系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气象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以及省测绘局自5月中旬开始,每天发布各地焚烧秸秆卫星火点监测信息,每天将火点监测情况通报各地;与各地政府建立了秸秆露天禁烧联络员制度,每周对各地秸秆露天禁烧情况进行调度,有针对性开展巡查和督查工作,建立完善秸秆焚烧情况简报和通报制度,指导和督促各地政府进一步落实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省农业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农业部门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领导专班,统筹协调农业、农机、畜牧等单位,把秸秆综合利用纳入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农机部门对秸秆粉碎机、秸秆捡拾打捆机、秸秆青贮机、秸秆揉丝机、双轴旋耕灭茬机实行敞开补贴,上半年累计补贴各类秸秆处理机具7000多台。与此同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促进了农村秸秆资源产业化发展,组织财政、税务部门开展秸秆资源的综合利用认定,对利用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生产代木产品、电力、热力及燃气等综合利用企业,给予税收、电价等优惠。各地各级政府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堵疏结合”的原则,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建立了联动机制和奖惩制度,有序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工作。
5月正值油菜、小麦等农作物收获旺季,也是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多发期。为确保省人大决定得到统一贯彻施行,5月27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专门就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问题作出批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加大对决定贯彻实施的执法检查力度。5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全省发出关于加大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执法检查力度的紧急通知。6月1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分别赴荆州市、荆门市、孝感市、随州市、黄冈市、鄂州市等市,就决定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秸秆粉碎还田现场和食用菌种植、秸秆板材、生物质燃料、收储加工生产等综合利用相关企业,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当地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就决定贯彻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调研。通过检查和暗访发现,各地在贯彻实施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方面总体情况良好,但少数地方仍然存在着零星秸秆露天焚烧现象,给空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在省委领导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作为,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夏收以来的阶段性胜利,全省大气环境质量也有了明显改善,人民群众交口称赞。5月20日至6月7日,环保部遥感卫星共监测到我省主要农作物秸秆焚烧火点与2014年同期相比下降84.4%,减幅居全国首位。5月20日至6月20日期间,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2%。其中武汉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35.3%;空气优良天数为19天,同比增加了9天。荆州、孝感和黄冈三市下降幅度最高,超过40%,宜昌、鄂州和仙桃下降幅度超过30%,荆门、咸宁、随州和恩施下降幅度超过20%。(丁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