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祭母邻碑倒下砸成残疾 法院判陵园赔偿10万

09.04.2015  13:12

  漫画赵健

  武汉晨报讯(记者贾雪梅)到墓地公园祭祀母亲,不料旁边的墓碑突然倒下将腿砸成9级伤残。近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决该墓地公园赔付10万余元。

  2014年3月26日,刘平(化名)与家人去某墓地公园祭祀母亲,邻近的一块墓碑突然倒下将刘平砸成9级伤残,该墓地公园为刘平垫付了部分医药费。随后,刘平将该墓地管理者告上法院。

  今年1月12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该墓地管理方辩称,刘平无证据证明是由墓碑砸伤,且墓碑属墓碑家属所有,应追加墓碑的所有权人为被告;事发当天天气无异常,不能排除刘平家属不小心推倒墓碑造成事故的可能。该墓地管理者不构成侵权,不应担责。

  法院认为,墓地管理者推测可能是刘平家属不小心推倒墓碑将其砸伤无证据佐证。另外,倒塌墓碑虽系他人所有,但墓地管理者不能确定墓碑所有人的准确信息,也不能证明墓碑系墓地管理者自己建造或者他人建造。因此,对墓地管理者要求追加墓碑所有人为被告并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判决,该墓地管理者向刘平支付10万余元赔偿。

   律师说法

  湖北匡济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志权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案中,该墓地公园管理者对公园内部的建筑物负有管理职责,应确保墓碑稳定,以保障游客安全,否则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