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改善民生 ——省政府大督查专题解读③
“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今年9月,省政府督查组赴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开展大督查,“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是督查重点之一。督查组每到一处,都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督查的重中之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查组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收获群众赞誉。
环保督查156个点位
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重点抓好‘三个结合’,一是结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督查;二是结合长江经济带大保护治理工作开展督查;三是结合大气、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开展督查。”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督查坚持问题导向,督促问题整改,督查期间,共现场检查点位156个,调阅资料201份,发现重点问题25个,取得了实效。
督查组人员每到一处,就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工作。在武汉市,督查组巡查湖岸、暗访工地,汤逊湖原湖泊水域蓝线范围内的堤埂和浅滩已全部清挖,江夏柏木岭小区、巴黎春天项目填湖问题已整改到位。
宜昌市制定化工产业转型整治及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破解“化工围江”难题,对125家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搬”。黄石市对113家露天采石场关停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对冶钢东钢厂区废弃焦化生产基地进行土壤修复。
对于存在的问题,督查也绝不回避。督查发现,我省部分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工程进展缓慢,上下游联动治污合力不够;大气污染防治部分重点领域工作措施仍需强化,区域进度不平衡,部分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不降反升等。
督查组每到一处,还根据当地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各地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不断深化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切实抓好环境质量改善工作。
全省棚改开工34.59万套
“截至9月底,全省各类棚改开工34.59万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4.01%,环比上升12.6个百分点。”督查发现,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成绩可喜,黄石、武汉、宜昌、恩施、随州、荆门、咸宁、襄阳、孝感、鄂州、十堰等11个地方开工率都超过了90%。
保障性住房是困难群众居有定所的民心工程。按照住建部“2013年以前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要达到90%、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率要达到85%”的要求,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抓竣工、促分配。
截至9月底,全省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分配达到30.06万套,分配比例为90.05%,除武汉、宜昌以外的15个市州分配率已达到90%的要求。2014年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分配完成3.87万套,分配率为81.56%,除宜昌、黄冈和恩施以外,其他地方分配率均达到85%的要求。
除此之外,住房保障审计问题整改也取得了重大进展,截至9月份,我省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508项问题,已整改289项,219项正在整改,整改率为56.9%。审计发现农村危房改造问题112项,整改到位68项,整改率为60.7%。“谋重点,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攻难点,齐心协力解决好棚改融资难题;治盲点,扎实做好审计问题整改;补弱点,努力夯实基础工作。”对下一步的工作,省政府督查组提出四个方面的建议。
产业发展成扶贫决胜力量
省政府第五督查组在宜昌市和神农架林区专题督查精准扶贫时发现,产业发展已经成为脱贫攻坚的主要决胜力量,茶叶、水果等一系列极具地方特色的扶贫产业,为贫困户铺就了最坚实的脱贫道路。
督查组在两个地方各抽查30户农户,谈村干部、驻村干部各2名,对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产业扶贫推进情况、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资金整合、脱贫准确率和群众认可度、基本生活条件改善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了督查。
其中,宜昌市按照“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产业培育思路,拓宽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渠道,10个镇(办事处)、155个村制定了镇级层面的主导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和村级工作计划。目前,全市已形成5个精品果园、3个茶叶基地、4个中药材基地、5个休闲农业示范基地等41个特色产业基地,辐射带动贫困户4000余户增收致富。
神农架林区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主渠道和治本之策,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道路,将生态建设、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紧密融合,实施产业扶贫“5312”工程,努力打造产业扶贫和农林产业转型发展的双引擎。
督查还发现,存在主导产业创新培育不足、医疗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脱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
针对督查发现的相关问题,督查组已形成问题清单,并向各地进行了反馈,确保此次督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翟兴波 王理略 曾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