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已办结3026件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19日电 (武一力)湖北省政府18日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4个方面14类问题。湖北迅速启动整改方案编制工作,第一时间对督察报告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了梳理和研究,进一步细化为66项整改任务。
从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污染36个、大气污染2个、土壤污染8个、生态破坏8个、其他问题12个。截至2022年12月底,计划2022年完成整改的39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其它27项正在按时序进度推进;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3103件,已办结3026件,阶段性办结77件。
本次整改工作呈5大特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整改。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的动员会,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研究整改推进情况。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整改工作。成立由省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整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制定《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依法促进整改工作。省政协围绕长江汉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连续性专项民主监督。省纪委监委机关稳慎精准组织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问题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责任担当,务实推进整改。针对督察反馈的湖泊保护不到位等问题,省水利厅多措并举、立行立改,编制修订《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755个湖泊的详细保护规划、全省18个3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水利综合治理规划,完成洪湖等五大湖泊退垸还湖245平方公里。武汉市围绕斧头湖水质问题,建成江夏区法泗、安山、山坡等三个街道污水处理厂,实施入湖港渠治理,开展岸线综合整治,斧头湖水质改善明显。针对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偏低等问题,省经信厅制定《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全国首个磷石膏无害化综合处理技术规程,出台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推动磷化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2022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5.97%,超过50%年度目标任务。针对生活污水管网历史欠账较多问题,省住建厅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2022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5.5万立方米/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约1265公里。针对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繁重问题,宜昌市对长江、清江流域1973个入河排污口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目前已完成1800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率91.2%。
三是加强工作统筹,全面推进整改。湖北统筹推进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与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办理,既紧盯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又注重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组织开展中央督察信访件“清仓见底”专项行动,实行“一案三交”,不断提升信访件办结率。自2022年7月份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第二轮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率由84.76%上升到97.52%。
四是加强省级验收,提高整改质量。细化省级整改验收工作任务分工,规范省级验收销号审核流程。明确规定各整改责任主体完成整改自行验收后,由省级验收单位对已完成的督察整改任务进行验收销号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督察整改成效得到公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五是加强工作督导,促进整改落实。省整改工作专班建立了“每周盯办、每月调度、双月交账”超常规工作机制,每周组织现场盯办,对整改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问题,通过通报、约谈、督办函等方式,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运用督察信息管理系统,每月对整改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清单化调度和分析研判。省委督查室、省政府政务督查室牵头开展专项督查,通报一批整改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有力推进了整改工作。(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