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法院首次举行听证会化解信访难题
3月30日上午,保康法院第一审判庭内座无虚席,由1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职能单位工作人员组成的听证代表团正在对一起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听证。这也是保康法院首次利用听证会的形式化解疑难信访案件。
听证会由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戴权主持。会上,信访人代表首先就涉案事实和证据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分别陈述了信访诉求及理由。紧接着对方当事人即案件的被告提出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据。随后案件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办理过程、法律适用、裁判结果等情况一一进行说明,并针对信访人提出的实体和程序上的问题答疑解惑。听证代表团成员在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后围绕案件情况向信访人、案件承办人提问。最后,在摸清双方争执焦点、各自主张的情况下,听证员综合法律法规、政策解释,就法院对案件处理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信访人诉求是否恰当等问题进行集中评议。整个听证会持续了三个半小时。
参加听证的代表们对信访听证会这种新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法院在整合社会力量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上迈出的关键一步,对于满足当事人知情权,增强案件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科长黄克勇说:“听证会为信访人、对方当事人、案件承办人搭建了一个平等对话、多方参与的平台,公开、透明的程序有助于信访人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化解怨气,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大代表、县公安局副局长梅爱民则认为,听证会不仅是信访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法院加强判后答疑、释法说理,进行法律宣传的重要环节,因此,他建议法院通过听证会倒逼案件质量,推动“阳光司法”。
在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建议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何仁兵表示,下一步法院将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主动适应信访机制改革的新形势,在规范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上进行更多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