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法院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日前,保康法院调整4名干警充实到执行队伍,使该院执行队伍的人员结构和年龄层次更趋合理,并通过内部优化组合,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效能,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优化队伍结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配好配强执行队伍。增加后该院执行局有干警13人,书记员3人,是司法改革前的1.5倍。在人员素质和年龄结构上进行合理布局,新调整的4人中有2人具有多年审判工作经验、综合工作能力较强;另外2人学历高、年纪轻。加强执行人员的互动、交流,激发干警工作热情。通过新老干警“传、帮、带”,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不断提高他们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整合执行力量。该院成立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挂帅主抓执行工作,常务副院长分管执行和法警工作,方便统一领导。转变执行机制,把6个人民法庭的执行案件统一收归院执行局执行。鉴于司法警察纪律严明、素质过硬,进一步加大执行警务化力度,从法警大队抽调4名法警专职从事执行工作。充分发挥法警、协警的协助执行职能,在强制执行中,统一指挥,形成拳头,有力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院执行局局长陈昌红说:“‘老赖’一般对警察都有畏惧心理,在执行过程中,司法警察往往比普通执行法官更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提升执行威慑力。”
强化精细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机动性和效率性,保康法院打破以往执行局的大庭室建制,成立4个执行小组。在队伍管理上注重向精细化转型,先后制定《执行案件办理流程》等5项规范性工作要求。根据人员特点重新分配工作任务,明确每个执行小组的工作职能。建立局长、副局长、组长三级管理模式,逐级明确管理职责,确保人人有职、人人有责。在谈到执行队伍的建设时,该院院长何仁兵表示,要通过充实一线执行力量,尽可能形成更多的独立作战单元,实现团队整体战斗力最大化,为破解执行难提供最坚强的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