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四措并举服务高速公路建设

09.07.2014  12:49

  

   

  本网讯(通讯员 秦雪梨)自保宜、麻竹、谷竹三条高速公路相继在保康投入建设以来,保康县检察院先后受理发生在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各类刑事案8件20人,起诉5件13人。针对高速公路刑事案件多发的态势,保康县检察院采取四条措施,积极服务高速公路建设。

  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在办理高速公路建设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中,该院针对此类案件的特殊性在侦查阶段适时提前介入,即由公诉人根据起诉条件通过参与案件的侦查从而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如易某故意伤害案,公诉人在提前介入环节便对案情和证据有了初步了解,就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并详细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的方向,积极引导取证、衔接证据链条,保证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时的高质量。在审查起诉环节,经过前期的介入夯实了证据基础,该院坚持快审快诉,所受理的案件均保证在15日以内起诉,并获有罪判决。极大节约了办案和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质量。

  把刑事和解贯穿化解矛盾始终。在受理的案件中,伤害类案件占42.8%,如程某故意伤害案,鉴于此类案件当事人案发前多是在工地上相互认识,没有较深的矛盾,且引起纠纷多因一时冲动所致。公诉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发挥释法说理的能力,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刑事和解的有关规定,积极为被害人争取权益,为他们搭建和解平台,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督促嫌疑人积极赔偿,争取良好的悔过认错态度,以求得被害人的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协议,当事人最终达成刑事和解,做到案结事了。在协议履行后,该院出具了从宽处罚建议书,并被法院所采纳。通过办理此类案件,把刑事和解贯穿于化解矛盾的始终,既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教育大众,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利用庭审观摩,警示犯罪。对高速公路建设中易发的盗窃、敲诈勒索、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案件坚持除了严厉打击、专项治理外,针对群众、民工法制观念淡薄的现状,为了宣扬法治理念,有效的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正确对待高速公路建设中的矛盾纠纷,表达自身诉求。该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挑选有针对性和典型性的建议法院在庭审时通知群众和民工旁听,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充分利用法制宣讲环节向旁听群众宣讲法律政策,庭审后发放法律知识手册。通过这种接地气的特殊庭审方式,有效的震慑了犯罪,起到了“庭审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如在办理姜某诈骗案,邀请当地群众和民工旁听,获得了较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遏制刑事犯罪。针对高速公路建设刑事案件高发,该院认真分析发案原因、特点以及作案手段,发现前期征地矛盾突出,相关职能部门在高速公路建设的管理中存在诸多瑕疵和漏洞。遂一边办案一边及时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函,敦促政府部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矛盾。即妥善处理征迁矛盾,推进工程建设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建议政府部门与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联防、联调、联治工作制度,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力争做到小纠纷不出工区、大纠纷不出标段,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阶段,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写出整改方案并回复至该院,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和预防了违法犯罪情形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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