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精准扶贫资金整合再出新举措
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12日电 (王晓春 胡功华 梁修全)近期,保康县按照“政府归总、资金归类、职能归位、监管归口”的原则,紧扣“三捆三全” (捆内外、捆钱物、捆头尾,全数额、全过程、全层级)全方位开展资金整合,确保实现真整合、硬整合。
一是清项目、查资金、定基数。 所谓清项目就是对属于整合范围内的2016年项目,按完工、续建、在建、未建进行全面分类清理,对完工项目收集完备的项目资料,对续建、在建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与精准扶贫规划对接,对未建项目暂缓开工,对接规划后再确定实施。所谓查资金就是在清理项目的基础上,核准项目资金收支余情况。所谓定基数就是财政局会同相关资金主管部门在清项查资的基础上,拟定该部门今年的整合基数,交整合办汇总,报经县政府审批后给各部门下达资金整合任务,并签订责任状。整合方案未下发之前相关项目资金拨付一律暂停。
二是编规划、拿方案、抓监管。 在资金项目清理核查的同时,要求八项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尽快敲定2016年规划盘子,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开,明确资金需求总量和投向,拿出完整的资金整合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后执行。整合方案下发后配套出台资金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全程监管,实行“三专”管理,即设专户、建专账、抽专人管理。县整合办建立整合资金统计台账、掌握资金调度使用动态、负责资金拨付登记备案、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各部门和乡镇政府严格按照县政府出台的《整合意见》和《管理办法》统筹、使用、监管整合资金。
三是评绩效、强督办、严问责。 把开展资金整合,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对各部门、各乡镇主要领导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多元综合考评机制;县整合办定期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通报,相关监督机关对资金整合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办和跟踪审计,强化舆论监督、纪律监督乃至法律监督,对在资金统筹整合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情况和截留、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依法、依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整合规模和质量。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