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促进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31.05.2014  20:38

针对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发育不完善、公平竞争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近日,湖北省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的意见》,打破国有、非国有界限,培育多元粮食市场主体,促进公平竞争。

消除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对非国有企业的限制,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策性粮食收储。培育和规范粮食经纪人队伍,实现中央和地方、国有和各类民营粮食企业及粮食经纪人的优势互补。

      突破所有制界线,鼓励和支持多元市场主体建设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建设粮食清理、烘干、收储设施,逐步扩大和提升社会仓储能力,促进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的原则,引导和支持多元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促进“放心粮油”市场体系与军粮供应、粮食应急加工供应、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网络的有效融合。

    按照“科学规范、绩效优先、市场取向、责任明晰”的要求,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公开平等的粮食流通发展项目绩效评审机制和粮油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统一评审条件,扩大项目资金竞争性分配范围,进一步发挥政策性资金对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的扶持引导作用,扶大扶强,扶优扶特,促进粮油工业转型升级。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粮食科技产业链建设,推动粮食行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科技项目与粮油企业对接。探索建立粮油产业科技项目储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扩大机械通风、电子测温、环流熏蒸和低温、准低温、气调等科学储粮技术应用覆盖面,加快生物降解真菌毒素等新技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