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教护航教育发展

25.03.2016  10:04

  “全市教育系统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以法治的思维来审视和谋划教育工作;要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法治途径来推动教育工作,破解教育难题”,日前,十堰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朱华伦在2016年教育工作会上对依法治教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当你走进市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便可以醒目地查看到办公程序示意图和惠民政策示意图;当你打开市教育局信息网,可以清晰地流览到教育政策法规、部门职责、权力清单等政务信息。十堰市教育局推行政务公开、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这些已经成为常态。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了教育公平,推动了全市教育的改革发展。

  推行政务公开      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去年,十堰市教育局在市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150余条,内容涉及教育局工作职能、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人事信息等。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认真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十堰市教育局在市教育信息网《办事指南》、《公告》、《常见问题》等栏目,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教师招聘信息、招生政策、教育收费、职称评定、学生资助、评先评优等重大事项50多条;发挥局长信箱互动平台的作用,及时对群众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解决。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规范教育部门管理行为,经过精简、清理,确立26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处罚16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职权2项,明确了权力事项名称和权利依据,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向社会公示了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教师招聘、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证办理、学籍管理、学生资助等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内部监督,依法履行内审职责,2015年,对5所直属学校(二级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在市直教育系统开展了整治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财务票据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等5个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惩治了违纪违规问题。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和议案,2015年,该局接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2件,其中主办25  件,会办7件,见面率、办结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为“100%”,积极解决了群众关心的问题。

  十堰市教育局2015年审批通过了城区6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10月23日之后,将城区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服务)权利下放到三区,方便了群众办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了《十堰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精简事项、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大力提高了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保留了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申报、民办学校(幼儿园)举办审批项目,去年按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等程序认定了65人取得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

  合法合规行政      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过去的一年,十堰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很顺利地上了学,与城市孩子享受了一样的教育。十堰市教育局顺应群众期盼,依法依规制定实施了《十堰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等系列规范性文件,规范了行政行为,树立了教育形象。十堰市教育局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文件起草、审核、审查、签批程序,确保文件合法、合规、高质量。近几年,十堰市教育局健全和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严格履行决策前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特别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2015年,丹江口市等4个县(市、区)相继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认定,竹溪县等5个县(市、区)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去年,持续开展了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进一步规范“两费一金”和财政教育经费征用,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扎实开展办学规范督导评估与省、市级示范高中创建工作,向社会发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范督导评估报告》,教育督导成效显著。严格落实新《义务教育法》,认真执行城区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推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禁止中小学举办快慢班,禁止学校举办以收费为目的的各种兴趣班、实验班、补习班等。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落实“一科一辅”规定,对学生作业总量进行总体协调和严格控制,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进城务工子女、留守生关爱政策等。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范中职招生秩序,实施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调整,推进精品专业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推进依法治校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深入十堰市中小学,你可以了解到很多中小学突出对学校干部、师生开展了法治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理念得到很好的贯彻,学校制定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和民主管理机制,规范了学校管理和教师的教学行为,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通过学校公示栏、《收费明白卡》、《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网络等途径,公开收费政策、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依法规范了教育收费;强化日常管理,对违规违纪者进行严肃查处。继续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对全市中小学进行明察暗访。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收取择校费,督办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取消“三限生”后的收费政策。

  严格执行《禁止中小学教师校外从教行为的暂行规定》,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印发了《十堰市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和职业规范评价实施方案》等文件,将法治理念融入教师专业理念与专业能力一并考评,依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奖惩制度,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依法化解矛盾        确保教育平安和谐

  去年6月份,十堰市教育局成立了信访接待室,统筹协调解决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问政、市长热线、行风热线等诉求,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满意度一直保持在95%以上。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坚持慎重、依法的原则,将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及时妥善处理了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了各类涉教矛盾,妥善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015年顺利完成十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门前交通畅通工程,十堰市教育局强化安全管理,狠抓“三防”建设,持之以恒依法抓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师生外出审批制度,确保师生安全。各学校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常抓安全教育,细抓安全排查,及时销号整改安全隐患。十堰市教育局积极配合当地公安、工商、文化、食药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依规持续深入整治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违规盖搭、占道经营、校车安全等校园周边环境问题。

  展望未来,该局将大力提高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意识与能力,创新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全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十堰市教育局、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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