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工商局依托企业信息公示打造市场监管新体系
随州市工商局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以企业信息公示为切入点,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手段,着力构建市场监管新体系。
一、明确部门职责。一是密切联系市委市政府。厘清相关职能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公示责任、监管责任和法律责任,推动形成各方认真履责、共同落实信息公示制度的工作格局。二是密切联系有关部门。推动各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归集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提供全面、便捷的企业信息查询服务。三是建立并落实企业信息抽查制度。及时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报信息和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载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强化社会监督。
二、健全监管机制。一是完善信用公示平台。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更新和维护,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存储、共享和应用,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二是加强信用动态监管。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参考,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开展分类分级和动态监管,及时将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三是建立失信惩戒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对失信主体在融资、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加强协同监管。推动建立市场监管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探索推进综合执法制度,强化各部门监管协作,加强执法联动,形成协同监管合力。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监管信息服务和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监管信息有效归集、对接共享和开发应用。
四、推进社会共治。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全社会共治格局,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积极拓展新闻媒体和社会参与市场监管的程度,提高市场监管社会化水平。(胡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