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县供销社,省供销社各直属企业:
为做好2014年度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22号)有关精神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财绩发〔2014〕8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式
申报条件、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参照《2013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项目申报指南》执行。
二、申报程序
1、各直管市及各县(市、区)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14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本级供销社审核盖章。
2、各县(市、区)供销社将审核后的《2014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报各市、州、林区供销社汇总。
3、各市、州、林区供销社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各县(市、区)供销社及经审核盖章的本级直属企业填报的《2014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一并报省供销社财资处。
4、各直管市供销社及省供销社各直属单位于2014年5月15日前直接将《2014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报省供销社财资处。
三、相关要求
1、项目初选期间不限定各市、州、林区、县(市、区)项目申报数量,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均可申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2、项目单位及各市、州、县供销社、省社各直属单位在报送纸质资料的同时均需一并提供电子版。
3、项目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提供的资料要完整、清晰,因资料残缺或模糊产生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申报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及时与省社财资处联系。联系人:向松,联系电话:027-85795782。
附件:2014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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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