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关于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建设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供销社,省社有关直属单位:
2013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组织开展了以“四个一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合作社建设服务月”活动,积极发展、涌现了一批示范社新典型,有效提升了农民合作社的经营服务与管理水平。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省社确定今年为“基层社建设年”。为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与基层社建设融合发展,加强与农民组织上和利益上的联结,夯实供销社基层组织体系,省社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建设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上旬-6月下旬
二、活动内容
(一)新建发展一批农民合作社。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新要求,在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农业机械化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中,领办一批土地、农机、骨干农产品等农民合作社,创办一批符合市场要求、引领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型农民合作社。今年每个县级联社要新领办4家以上农民合作社。
(二)推进基层社与农民合作社的融合发展。对于有实力的基层社,可以通过资产联结、业务联结、服务联结等方式,吸纳一批农民合作社加入基层社,或者是围绕为农民提供产前农资供应、产中技术指导、产后产品销售系列化服务,适时组织引导发展一批合作社联合社,努力成为当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平台。对于基层社空白的乡镇,在自愿的前提下,吸纳一批为农服务功能健全、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和供销社《章程》的规定,改造成为新型基层社。
(三)做好示范合作社推荐申报工作
做好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按照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最近由农业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正在组织开展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评定工作。各地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省社评定的省级示范社中优中选优,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继续开展省级示范社申报和日常监测工作。省社今年继续组织评选50家省级示范社,并对其中管理规范、营运水平高、符合有关标准的示范社优先推荐申报全国总社示范社。同时,对2012年、2013年省级示范社实行动态监测。各县向省社推荐1—2家2014年度省级示范社候选对象(已为省社示范社的不必重新申报),以市州社为单位汇总报省社。
(四)以满足农民合作社的需求为导向讲求服务实效。继续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产品对接及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培训活动;积极采用现代物流与信息技术,开展农民合作社网上信息技术交流活动,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合作社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发挥供销社承接财政支农资金的载体和平台作用,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积极承担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努力成为党委政府推行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渠道。
三、活动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各级联社要将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建设服务月”活动纳入到“基层社建设年”工作体系,做到一并部署、同步推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农民合作社实地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提升服务月工作实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
对新领办的农民合作社、恢复重建的基层社,要继续按照省社“亮招牌”活动的有关要求,规范制作、悬挂“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及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标牌,并及时录入供销社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对2012年、2013年度省社发文确定的省级示范社(附件一),需填报《全省供销社系统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监测表》(附件二)。对申报2014年度省社示范社的,要提供专业合作社招牌、产品图片、质量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并由市级供销社统一汇总,填写《全省供销社系统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汇总表》(附件三)。各地申报国家级示范社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申报,并将有关材料报送省社合作指导处备案。
(三)总结推广阶段(6月中旬至6月底)
各市州供销社要认真做好服务月活动的宣传和总结工作,并将活动总结、经验典型情况上报省社。对活动组织到位、服务效果明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省社将以适当方式予以表彰。
有关服务月活动总结报告、省级示范社监测表、汇总表以及典型推荐材料等,请以市州社为单位于7月10日前报送省社合作指导处。
联系人:李志祥 027-85780392
朱阮林 027-8577555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2年、2013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名单;
/uploadfile/file/20140429/20140429124733_25339.doc
2、全省供销社系统2012-2013年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监测汇总表;
/uploadfile/file/20140429/20140429124607_30368.xls
3、2014年全省供销社系统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申报汇总表
/uploadfile/file/20140429/20140429124653_51660.xls
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