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上半年法治工作总结
上半年,黄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法治黄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中心根据《2017年法治黄冈建设工作要点》、《黄冈市2017年市直单位平安法治建设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黄冈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中心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把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法治建设作为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地方经济跨越发展的头等大事,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力度。市中心相应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科长负责抓的良好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中心领导分工要求,与中心各科室签订了法治建设目标责任书。把法治建设纳入到日常考核和年终目标考核的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学习,提升素质
深入开展机关法治知识专题学习,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守法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一是开展普法知识学习,增强干部法规意识。我们利用机关学习日组织集中领学并开展心得交流,促使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明确了开展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落实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实践。二是积极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年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上普法知识考试,全员参考率达到100%。通过以考促学的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依法行政,推进民主建设
(一)坚持民主集中,健全科学决策。 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规则意识,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认真遵守各项行政法规和党内法规。我中心坚决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国务院文件规定,年初提请市政府调整充实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完善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对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召开管委会全体成员会议,并将决策结果向社会公布,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上半年,召开管委会成员会议,集中审议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个贷最高额度以及公积金购房提取补充规定等重大决策事项。通过集中民主决策,有效保障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上半年没有因此引发任何社会不良反响和群体性事件。
(二)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实行公开承诺,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和省厅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社会服务承诺的相关规定,重新修订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规程和社会服务承诺,通过黄冈日报、部门网站、服务大厅和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干部职工知情权。通过互联网、电话声讯查询热线“12329”、手机APP、微信以及定期寄送住房公积金余额利息对账单等形式,充分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打造透明操作、规范管理的新形象。
四、开展法制宣传,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
上半年,全市公积金管理机构坚持法制宣传与行业政策宣传相结合,坚持依法归集,不断开创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一是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施行18周年之机,再掀普法教育热潮。制作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册和知识展板,走上闹市街头,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法规,普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知识,帮助干部树立建缴住房公积金、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同时,在城区繁华地段设点宣传,进一步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有效提升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知晓率。二是开展全方位政策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网络等平台,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专版宣传;在党代会、人大会和政协会等大型会议期间,设计制作高质量的宣传展板入会展出,印制宣传册发给每位与会代表,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社会影响力。
五、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作为全市十七家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单位之一,我中心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大会精神,研究部署我中心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并按市法制办的部署要求制定下发了《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任、党组书记蔡艮生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在自查自纠阶段,我中心结合“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中发放两份问卷调查,从机构管理、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及宣传、业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六个方面,共梳理出35条意见建议,已经整改到位32条,待整改3条。
上半年,我们在法治建设方面付出了自己的艰辛和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中心上半年未发生一起信访上访案件,也未发生任何刑事案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服务民生,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坚持文明执法和依法行政,精心理财,尽职履责,确保干部遵纪守法和资金安全增值,为黄冈经济跨越式发展再作新贡献。(黄冈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