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启动助学圆梦计划 低保边缘户学子可申请入学救助

15.07.2014  22:42
摘要:(长江日报记者 王志新通讯员 周钢实习生 赵强)昨从市民政局获悉,即日起,全市第3年启动为困难家庭学子助学圆梦计划,首次将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学子纳入到计划范畴。 据悉,凡拥有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中被正式录取的2014年应届大学生(含高职高专),其因支付入学报到费用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均可以申请一次性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值得注意的是...

(长江日报记者 王志新  通讯员 周钢  实习生 赵强)昨从市民政局获悉,即日起,全市第3年启动为困难家庭学子助学圆梦计划,首次将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学子纳入到计划范畴。         据悉,凡拥有武汉市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中被正式录取的2014年应届大学生(含高职高专),其因支付入学报到费用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均可以申请一次性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有关政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全额低保标准150%的群体被列为“边缘户”(即城镇840元、农村405元),此类家庭中有学子考上大学时,今年首次被允许申请入学救助。         困难家庭学子符合新生入学救助条件的学生,大学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大学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低保残疾人家庭中就读大学、大专、中专(职高)的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新生入学救助,按市残联制发《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实施方案》的政策和标准执行,不再重复享受此项救助。         据了解,因计划首次扩面到低保边缘户,预计今年市区将投入600余万元,为全市3000余名困难学子圆大学梦。市民政局要求,各区民政部门严格审核上报资料,保证上报学生数据真实准确;加强助学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如发现困难家庭子女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将依法追究责任。         这是我市连续第三年启动此项救助计划。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市区共为2200余名困难学子圆了大学梦,投入资金500余万元。2013年,市区再次投入400余万元为1847名困难学子圆了大学梦。         申报审批要求         链接>>>         申报审批程序:个人申请、社区(村)初审,街(乡镇)审核、区级民政部门审批         相关材料:个人提出申请时,除按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外,还需提交高等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的缴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申请于9月20日前完成;街道(乡镇)审核于10月1日前完成;区民政部门审批于10月15日前完成。低保家庭应届大学生救助资金通过银行随低保金发放到户;低收入困难家庭应届大学生救助资金按临时救助程序,通过银行将助学资金发放至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