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伪造公文 枣阳国土所所长和规划局科长开绿灯

29.03.2016  10:33

  开发商汪某得知土地未审核通过后,多方“奔走”。他先是伪造了一份公文,接着找到国土所所长张某开了一张证明;规划局科长对证明和假公文大开绿灯。就这样,汪某拿到了建小区的“合法”证件,枣阳兴隆镇75亩耕地上建成了“御湖春晓社区”。

  昨日,办案人员向楚天快报独家披露此案,75亩耕地被非法占用令人痛心。目前,上述3人涉嫌犯罪,已被立案侦查。办案人员表示,仅凭这3人是难以办成此事的,他们还在继续深挖此案。

   土地未审核通过开发商伪造国土部门公文

  前不久,枣阳房管部门给“御湖春晓社区”办理证件时,发现其上交的材料有问题。这个发现,牵出了一起案件。

  此案要从5年前说起。

  2011年6月11日,兴隆镇白土村一会议室内,聚集了该镇党政班子成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决定,在该村开发建设“御湖春晓社区”生态项目,计划投资1.5亿,用3年建成。很快,开发商湖北御湖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御湖公司)与白土村签订了相关协议,其中一项写道:“每亩15500元。

  建设新农村初衷是好的,但该项目先天不足。新农村建设用地需报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审核,2013年1月左右,市国土资源局发文公布了审核名单。“御湖春晓社区”不在批复名单之列,土地未审核通过。

  第一步走不通,后面没法走。御湖公司法人代表汪某动起了歪脑筋。他伪造了一份市国土资源局的公文(襄阳国土资函235号),在这份假文件上,“御湖春晓社区”土地审核通过了,并附上了75亩土地的勘测界定图纸。

   国土所所长、规划局科长开绿灯开发商拿到了“合法”证件

  “走好”第一步后,汪某找到时任兴隆镇国土所所长的张某。

  知情人介绍,2013年1月,张某明知汪某没有取得相关土地的手续,仍为其开具了一纸证明。证明上写道:占地规划75亩,符合枣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2年农用地转用手续正在襄阳市报批。接着,张某还找到了村委会、镇政府等部门,相关人员均在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有了证明和“签字盖章”,汪某又找到了时任枣阳市规划局村镇科科长马某。马某大开绿灯,没有审核检查原件,没有核实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并在枣阳市乡村建设规划审批表上的“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上签署:“符合规划,程序合法。

  同年5月,枣阳市规划局给汪某发了两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目前,张某和马某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检方立案侦查。

   75亩耕地上14栋商品房拔地而起

  拿到75亩地后,汪某并没停下。

  2014年5月,汪某拿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来到枣阳市国土局耕保科,申报增减挂钩用地计划,骗取了国家增减挂钩新农村建设用地30亩(这片地上没有盖房)。目前,汪某因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检方立案侦查。

  昨日,办案人员向楚天快报披露,此案仅凭汪某、张某和马某3人还难以实现。该案里面还隐藏着其他人员渎职、行贿受贿等问题。此案牵涉人员多,情况复杂,他们正在抓紧办理。

  昨日,楚天快报记者来到枣阳市兴隆镇白土村。该村一位老者说:“白土,白土,就是因为耕地少,才叫白土村,全村人均耕地不足0.5亩。

  在“御湖春晓社区”门口,记者看到,75亩耕地上已建成了14栋商品房(如图),已有部分居民入住。开发商打出的广告上写着:82至128平米现房热销,每平12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