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职院传达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精神

22.10.2014  13:47

(李红斌 曾峥)10月20日,省水职院党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传达贯彻全省水利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精神,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再次进行部署。 

学院全体班子成员、副处级干部、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共同与会,重点传达了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湖北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厅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七个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部署安排相关工作,将省厅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在党委,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级基层党组织都要履行好各自的主体责任,书记是当然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上,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这是应有的政治责任,也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党委要加强对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领导和支持,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监督责任,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完善制约防控机制,围绕校风校纪、项目建设、选人用人、源头治理、作风建设以及“三重一大”等重点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努力形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环境,为学院职教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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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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