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7.5亿元 涉税事项实现省内通办

17.05.2016  21:49

  新华网武汉5月17日电(刘晓丽)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今年,湖北省共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7.6亿元,全省73万户小微企业共计免征增值税7.5亿元,落实增值税免税销售额344亿元。

  据湖北省国税局消息,今年一季度,湖北共为1106户企业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2.28亿元,减免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1.12亿元,政策受惠面达100%。

  1-4月,湖北全省共办理出口退(免)税48.53亿元,实行出口企业退税分类差异化管理,对纳税信用等级高、日常退税申报规范准确的73户“一类企业”办理退(免)税累计22.62亿元。

  5月1日,湖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包含生活服务业、建筑安装行业、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在内的四大行业纳税人共36.3万户纳入试点,目前均已实现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目标,预计6月份所有纳税人实现顺利申报。

  同时,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切实降低企业纳税成本。4月6日起,湖北已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涉税事项省内通办,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的前提下,通过数据信息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打破纳税人涉税事项属地办理的限制,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或者选择国税机关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有关涉税事宜。

  湖北省国税局副局长魏贵和表示,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政策利好,四大行业的税收负担会有所下降,其他非试点企业将增加进项抵扣,特别是增加不动产进项抵扣,从而降低税收负担,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各类企业公平竞争,全面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企业转型升级。

  接下来,湖北国税将针对四大行业逐项发布减税择优方案,“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