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立项计划的公示
商办财函〔2014〕488号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财函〔2014〕155号)有关要求,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项目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了项目立项计划。
为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项目立项计划予以公示,自公布之内起10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立项项目提出的异议或举报。如有质疑,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传真或电邮至商务部或财政部。
商务部联系电话及邮箱:
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
010-85093768 zhaotao @mofcom.gov.cn
中小企业重点展会补助项目:
010-65197361 [email protected]
中小企业国内贸易信用险奖励项目:
010-85093311 [email protected]
财政部企业司廉政信息反馈电话及邮箱:
010-68552809 [email protected]
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6月17日
附件:1. 2014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项目立项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