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政策解读

21.09.2015  14:27

  一、什么是“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

  二、武汉市什么时候实施“三证合一”改革?

  按照工商总局等六部门的改革部署,全国将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新设企业和变更企业中,全面推开“三证合一”改革。湖北省决定从9月10日起在全省先行全面推开此项改革。按照省市同步推进的要求,武汉市同步启动“三证合一”改革。

  三、 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有什么意义?

  推行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是商事制度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具体来说: 一是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二是有利于降低投资创业成本,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有利于税收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四是有利于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四、什么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国家为每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的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主体标识代码,类似于自然人的公民身份号码。2015年6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明确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代码制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为18位,统一代码制度将逐步覆盖此前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编制的组织机构代码、工商部门编制的工商注册号、机构编制部门编制的事业单位证书号、民政部门编制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人民银行编制的机构信用代码、税务部门编制的纳税人识别号等,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和全覆盖等特点。

  五、企业如何换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新照收不收费?

  自2015年9月10日起,武汉市各级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换照申请时,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换发新照不收费。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对已设立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登记机关将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

  六、“三证合一”改革后,旧版证照还能使用吗?改革有没有过渡期?

  根据规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国统一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原发的证照(包括企业原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各地试点核发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办理各项业务;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对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按国家规定可宽延至2020年底。

  全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将对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予以认可和应用。

 

 

(编辑: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