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价格改革28条 水电气将全面推行阶梯价

12.06.2014  14:39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郭姗姗 通讯员沈佳)今年放开民办教育价格,下一步水电气全面推行阶梯价格。昨日(6月10日),湖北发布《关于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并拟定了新一轮价格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20年(争取在2018年前)全面完成各项价格改革。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共28条,今后我省物价部门将减少政府定价项目。

  今年,我省将先行放开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经营者自主定价:工业用盐;二类疫苗,省医保目录内的低价药品,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制剂;民办教育,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普通住宅以外的物业服务等。

  在多个重点领域,我省也将全面实行价格改革。电力领域要进行销售电价改革,在高耗能行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天然气领域将简化天然气价格分类,推进工商业用气同价;水价方面,对非居民用水推行超定额取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医药价格领域,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高速公路将建立不同区域、不同建设投资主体路段的统一收费标准系统。

  民生价格改革是其中重要内容,我省将在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三大领域全面推行阶梯价格制度和居民用电分时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