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女毒犯的罪与罚
一说起“毒品”,大家一般会谈“毒”色变,对毒品也会敬而远之,然而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吸毒贩毒的人却屡禁不止;很多国家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也在逐年加强。前不久,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被告人瞿某,35岁,是一名女性, 2014年12月8日,瞿某在进行毒品交易过程中,被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分局当场抓获,并查货98克无色晶体颗粒,随后警方在瞿某家中,搜到了电子称,茶盒,无色晶体颗粒,红色的片剂等物品,经送检,从瞿某处查获的晶体颗粒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冰毒”,确定为国家所规定的、明令禁止吸食、贩卖的毒品。
2015年5月18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对瞿某依法立案,并组成由法官李静担任审判长,法官李艳主审,法官王开明参加的合议庭,随即开始着手审理前的工作。
可是,就在开庭之前,一个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检察院向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三个月审理该案件,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三个月之后的2015年11月17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式开庭,双方在被告人瞿某是犯有贩卖毒品罪,还是非法持有毒品罪上面争议不断,面对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主审法官又会给出怎么样的分析和判断呢?
案件审理一波三折,瞿某的犯罪性质被确定之后,辩护人又提出了一个新的争议点,这个争议点又是什么?面对辩护人的说辞,主审法官又会做出怎样的分析呢?
经过控辩双方充分的质证,2016年3月4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就被告人瞿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那么,被告人瞿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最终结果如何?被告人瞿某最终会有怎样的判罚?
“追踪典型案例,感受法治力量”,欲知案件详情,敬请关注湖北电视生活频道,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法制栏目——《以案说法》。
首播:8月5日 19点55分
重播:8月6日 11点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