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检察院积极开展“以案为戒,我应吸取什么教训”大讨论
本网讯(通讯员 焦步宏) 8月26日,黄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晔斌主持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结合“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组织全体中心组成员开展“以案为戒,我应吸取什么教训”大讨论。
会议组织集中学习了《全国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情况分析报告》、《关于杨泽柱、鲁志宏等人在杨奔合同诈骗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审判监督等活动中违纪问题的情况通报》主要内容,每位党组成员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讨论。党组书记、检察长尹晔斌在讨论中指出,以案为戒,就要切实打牢思想基础,全体检察人员要清醒认识不依法履职所带来的危害,算清“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切实做到警钟长鸣、红灯长亮、警惕长存;以案为戒,就要坚定职业操守,以通报的案例为反面教材,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敢于拒绝各种形式的干预、说情和打探行为,筑牢检察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职业精神根基;以案为戒,就要加强建章立制,对于个案问题,要及时补正或启动纠错机制,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发生;对于共性和普遍性问题,要借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司法不规范行为。
就如何进一步深化“以案为戒、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尹晔斌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开展专项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识到专项活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两学一做”、打造过硬队伍的重要保证。二要准确把握,突出工作重点,抓好每一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三要严密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注重营造氛围,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会议还组织观看了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冯俊关于如何学习习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的专题辅导视频,学习了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继续弘扬中办优良传统和作风 推动“三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通知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