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05.12.2017 03:28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12年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来实行营业税的服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实质上全面取消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
本文来源: 财政厅
05.12.2017 03:28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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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李克强总理签批,财政厅
营业税条例正式废止 营改增成果向法治化推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财政厅
营改增:巩固成果 稳定预期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