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履职应善始善终
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个别人大代表在刚当选为人大代表的几年时间中,履行代表职务、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为民排忧解难的劲头很足,可以说是不遗余力。可是在代表职务即将届满的一段时间内,履行代表职务却变得十分消极,履行代表职务的热情大减,甚至是不愿履行代表职务。
毋庸讳言,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人大代表是值得群众信任的。每一位人大代表都应时时处处把选民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而不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
当然,不可否认,之所以会出现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善始不善终的现象,也存在一些客观原因,例如: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保障机制不健全、代表履行代表职务遇到许多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付出了许多,问题却得不到解决、“一府两院” 解决代表所提意见建议不给力、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后续监督乏力等等。就此问题,笔者曾经私下问过当地的一位县人大代表,他说:“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们都十分愿意为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振兴,外界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尽一份力,但我们的意见建议引不起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许多问题连续提了多年仍得不到解决,但有时还要违心的签上满意二字,感觉到当代表当得非常憋屈,慢慢地,刚当选代表时的踌躇满志的激情淡化了,履行代表职责就有点懈怠了,再说马上就要到届了,也该歇歇了!”
抱有上述心态的人大代表绝非个别代表,这种现象令人担忧。说实在的,这位代表所说的这种现象确实存在,这位代表的 “烦恼”我们理解。但即便如此,这也绝不能成为人大代表不愿履行代表职务的托词。毕竟人大代表是广大选民选出来的,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信任的人。因而,你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的人民群众,你的身上承载着选民的信任和期待。如果每一位人大代表在履行代表职务时,遇到一点困难和挫折就裹步不前、不去干事,那岂不是辜负了广大选民的殷切期望。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种矛盾凸显。这就要求每一位人大代表:在其位谋其政、履行代表职责善始善终,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谁赋予的,克服一切困难,尽力解决选民遇到的一切困难和难题,把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做一个敢于担当、勇于尽责的人大代表。 (河南省南召县人大常委会 崔松涛 张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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