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工商局支持网络经营主体发展

17.11.2016  13:32
 

近日,仙桃市工商局出台13条意见,大力支持仙桃网络经营主体发展。

该局放宽网络经营主体场所登记条件限制,鼓励各类企业利用网络平台开拓市场。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集群注册”制度,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对利用互联网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支持其经营范围表述多样化。全面推行“先照后证”、“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登记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节约创业成本。

鼓励和支持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复退军人、失地农民、城市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开办网店,拓展网络创业渠道和空间。

建立农村网络经营主体服务点,鼓励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牧业种植养殖大户开设网站或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建立网店,壮大农村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