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工商局全面启动法治建设试点工作

18.04.2016  10:33
 

4月14日,仙桃市“法治仙桃”建设试点动员暨“十百千万”法治宣讲活动在市工商局召开,由此拉开了“法治仙桃”建设试点动员暨“十百千万”法治宣讲的序幕。市委法治办副主任李朝阳、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甘君、市司法局副局长万全新、财贸战线副主任谢玉晶、法治仙桃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室、人大、政法委、法制办、司法局)分管领导,全市八大战线分管法治领导和6家试点单位分管领导;市“十百千万”法治宣讲全体成员;市委法治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普法办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市工商局全体党组成员、全系统正副职干部,共160多人参会。会议由市工商局局长左顺娇主持。

会上,市工商局副局长舒方琪宣读了《仙桃市工商局法治工商建设试点工作暨“十百千万”法治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接着,市委法治办副主任李朝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讲述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四个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即一是普法宣传要全覆盖;二是法律顾问要全覆盖;三是法治监督要全覆盖;四是法治保障要全覆盖。

市工商局法律顾问—仙桃市法律援助中心平功亮讲述了《行政执法的证据效力认定及收集过程中的若干常见问题》。市“十百千万”法治宣讲团成员,瑞通天元事务所许少华律师讲解了《行政法原理及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相关知识。

最后,市工商局局长左顺娇同志作了总结发言,她指出:法治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律师和讲课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生动,让我们受益匪浅。市工商局将以这次动员和宣讲活动为契机,加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并就开展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提三点要求:一是学习理解要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法懂法,对于推进法治工商建设,要正确理解其目的、意义,按照《工作方案》逐项抓好抓实。二是领导职责要到位,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切实措施,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加强领导。三是组织实施要到位。要会议的精神迅速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