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公安局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千警查患”行动
近日,仙桃市公安局下发了《消防安全“千警查患”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将着重对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油库、加油加气站、化危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场所等易燃易爆危化场所,村(居)民联片住宅区、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及物业管理公司等村(居)民住宅小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方案》要求: 一是要明确责任,强化领导。 各单位要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导检查。各派出所所长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带队检查,切实抓出成效; 二是要认真摸底、逐户排查。 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村(居)民委员会、治安巡防等力量积极参与排查工作,对辖区单位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档案,做到对责任区、责任单位情况明、底数清;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突出对火灾多发时段和火灾高发场所的监督检查; 三是要严格执法,铁腕整治。 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场所,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督促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 多合一”场所,坚决要求将场所进行分离,特别是住宿人员要分离出来;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其他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责令停业的要责令停业,该拘留的要拘留,决不姑息迁就; 四是要严肃纪律,文明执法。 各单位要结合市局开展的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在前往社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五是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和曝光,跟踪报道整改进度,形成对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动员社会单位、村(居)委会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督促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提示性宣传;并向社会公告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各类火灾隐患,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