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备案事项发布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工作,近日湖北省运管局发布了《湖北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备案事项》,正式启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备案工作。
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通知和《备案事项》规定,拟在湖北省境内推广应用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需要按照规定履行备案程序。申请备案时需要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属于开发商分支机构的,提交与开发商总部关系的证明材料;著作权登记证书;备案申请表和服务承诺书;符合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要求的说明等相关资料。
《备案事项》要求,申请备案的系统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大纲》规定内容;提供手机、电脑等多终端学习方式,方便学员学习;为服务企业提供登录帐号,保证企业实时查看所属驾驶员继续教育情况;为相关运管机构提供登录帐号,保证运管机构能实时查询所属区域驾驶员继续教育情况等基本功能。
根据《备案事项》,系统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后,省运管局组织进行程序性审查,材料齐全、完整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对于受理的申请备案的系统,经过公开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公布,供省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机构根据工作实际自行选用。
《备案事项》还规定,对于申请备案时提交虚假材料,或者违反服务承诺、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对其提供的数据信息不予采信,并由系统开放商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可以暂停直至取消其备案。
相比于传统的面授教育,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具有内容更新及时、课件生动形象、学习自主灵活等特点。据悉,此前湖北省只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开发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可供选择。《备案事项》的发布,将会有更多的系统开发商到湖北省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有利于形成更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更加优质优惠便利的学习资源,缓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工学矛盾,方便学员随时随地学习,对推进湖北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具有的重要意义。(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