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4》在华票房破14亿 片方不惧武隆景区诉讼
7日,《变形金刚4》在中国的票房已经突破14亿人民币,刷新了当年《阿凡达》13.8亿的纪录,成为迄今在中国最赚钱的电影。
有中国人为这部电影掏钱包,也有中国人要把它告上法院。当天,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正式召开“变4违约·武隆维权”新闻发布会,公司总经理黄道生表示,按照几方约定,“在电影画面中将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地呈现‘中国武隆’的标识”,由于《变4》片方没有履行该约定,还在片中混淆视听,对武隆旅游造成负面影响。为此,公司将起诉电影网和美国派拉蒙影业公司,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武隆方:索赔金额尚未确定
昨日的发布会上,武隆方面还出示了合同部分条款原文:“在电影画面中将以地标牌的方式醒目地呈现‘中国武隆’的标识。”黄道生说:“只有在法庭上我们才会拿出合同的完整版本,总之肯定是片方违约了。”对于向片方索赔的金额,他表示现在还不方便对外透露,“我们还要进一步整理证据和估算损失,最后才能给出准确的索赔金额。”
片方:不惧官司坦然接招
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华西都市报记者第一时间电话采访到电影网负责人梁龙飞,他说:“我们公司工作人员也正在草拟我们自己的情况说明,争取今天之内公布出来对公众有个交代。”他还说:“我现在需要澄清两点,一是片方不存在恶意违约行为,二这件事有前因后果。”他表示,根据合约,武隆在去年11月份就应该把相关款项按照比例支付给派拉蒙,款项不到是没法确定做特效的。我们也给派拉蒙明确提出了电影里要出现‘中国武隆’四个字,刻这四字的石碑也做了四个版本,可是由于对方迟付了五个月,导致最后制作时间非常紧,最后美方制作人员忙中出错,最后把青龙桥看成了‘中国武隆’。”
梁龙飞说,“武隆将起诉片方,我们也会坦然面对,只要法院的传票送达,我们就会积极应诉,最后我们会按照合同约定,把所有事情交给法律去解决,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编辑:廖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