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2亿元 武汉检察机关惩治民生领域腐败
全年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30件298人,渎职侵权案件54件80人。昨天,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光骏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时表示,2016年将更加坚决地惩治预防腐败,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侵犯群众权益的犯罪。
挽回经济损失82亿元
2015年,武汉市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30件298人,其中,大案294人,县处级以上要案47人,包括武汉市发改委原主任吴清、武汉市总工会原副主席林国生、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原党委书记黄凤凯、武汉市国税局原副局长何金元等9名局级以上干部。
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4件8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34件4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2亿元,查办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沈烈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欧阳坤松、青山区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玉奇等人涉嫌滥用职权案。
依法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查办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领域案件53件80人,教育系统案件25件28人,税务系统案件11件11人。此外,对犯罪嫌疑人逃匿案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追缴涉嫌贪污罪的在逃被告人蒋谦违法所得1200余万元。
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批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6人;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嫌疑人44人。批准逮捕信用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174人;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达5400余万元的林增杰等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28人、破坏渔业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21人。监督立案查处黄自元等9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相关部门共查封无检验检疫证明的印度牛肉400余吨。
拓展“互联网+检察工作”
武汉市检察院和汉阳、青山两个基层检察院作为第一批司法改革的试点院,在310名具备检察官身份的人员中确定了191名首批进入检察官员额,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加强检务公开,拓展“互联网+检察工作”,市院和16个基层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手机客户端,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4300余条。推进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制度化、常态化,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认真开展检务督察,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规问题25人次。切实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全面、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记者林慧婕金振强通讯员周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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