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3年查办厅局级干部105人 省部级4人

24.11.2015  00:32

  荆楚网消息(记者 徐芳)11月23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报告了全省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湖北检察机关3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744件,挽回经济损失17.1亿元。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2012年1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744件810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182件6080人,渎职侵权犯罪1562件2023人。已提起公诉5895人,人民法院已审结宣判4591人,均判决有罪,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7.1亿元。

  据统计,3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办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502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1088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645人,其中厅局级105人、省部级4人。查办社保、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405人,严惩“小官大贪”,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在法治湖北建设方面,省检察机关查办行政执法、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职务犯罪927人。依法同步介入80件重特大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133人。针对不法分子围猎、腐蚀干部问题,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行贿犯罪1526人,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万余次。健全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加大境内外追逃追赃力度,抓获、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94人,其中从境外劝返6人。监督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不当225人。参与组织全省近10万名公务人员进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集中教育培训。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