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极简版2021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情况报告
7月27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湖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作《关于2021年上半年工作暨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情况要点如下:
全省共有111个基层法院,实际运转人民法庭538个;配备员额法官869名,法官助理522名,书记员851名。全省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573203件,审结534011件,约占同期全省基层法院收、结案总数的四分之一。
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乡邻纠纷、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基层易发多发案件262018件。
着力提升办案效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1302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7.34%。实现了20%的法官审理80%的简易案件。
注重案结事了人和。2018年以来,调解、撤诉结案236978件,案件调撤率44.38%,服判息诉率85.28%。
主动延伸职能 积极参与共建共治
推进多元解纷。通过各类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调解纠纷36429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4791件。
强化协同共治。对接全省妇联系统的118个“家事调解委员会”,将部分城区人民法庭转型为家事法庭,在34个人民法庭加挂“少年法庭”牌子。
当好法治参谋。针对公共政策、行政执法、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服务科学决策。
优化人民法庭布局 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
努力实现人民法庭全覆盖。全省现有中心法庭346个,每个中心法庭平均管辖2至3个乡镇街道,辖区人口多在4万以上,年均收案280余件。
推进专业法庭建设。全省先后建立专业化人民法庭65个,其中,设立家事法庭32个、成立道交法庭14个、在武汉市江汉区、武昌区设立金融审判法庭。
积极打造特色法庭。在保护区设立专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在知名旅游景区设立旅游法庭。设立自贸区巡回法庭。
回应群众诉求 架起直通百姓身边的司法桥梁
延伸诉讼服务链条。建设一站式人民法庭。建立健全法官进村组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机制。把一站式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彻底改变过去偏远地区群众打官司难的状况。
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实现三级法院与人民法庭的互联互通。人民法庭及辖区乡镇街道提供跨域立案、线上调解等一站式诉讼服务。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公开宣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活动。开展巡回审理,助力乡风文明建设。
注重强基导向 夯实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基础
加强法庭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部署创建“示范人民法庭”205个。
加强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法院“十三五”期间投资10亿余元,新建、改扩建两庭包括人民法庭115个。
加强法庭队伍建设。为基层法院增核法官员额285个。全省“80后”法庭庭长比例约占50%。
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工作
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此次专项报告为契机,更加注重强基导向,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立足司法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坚持因地制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践行“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提升人民法庭硬件建设水平。强化职业保障,建强人民法庭工作队伍。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