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政府热点事件回应有姿态还要有干货

12.09.2014  21:13

  日前,“兰州城管打人”事件受到关注。随后,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回应,“已将参与执法活动的4名执法人员停职接受组织调查”“两名当事人非在校大学生”“一名城管手骨骨折”……在获得一连串回应后,有的网友认可,也有网友不满意:为何不就打人行为反思反而纠结被打者身份?手骨到底是被打骨折还是打人时自伤?有网友认为,回应是回应了,但没能解答疑问。

  近年来,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逐步推进,不少地方对于热点事件和百姓关切的回应提速,有了一定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群众的信息需求。但提速和熟练的同时,如何回应到位、到点?如何让回应起到正面效果?一些“回应不成反损公信”“有了回应倒扣分”的新问题值得反思。

   问题一:

   技巧第一,真相第二

   走程序”有去无回,“正在调查”成“万金油”回复

  一些记者在采访中经常遇到这样的“烦恼”:请有关部门解答疑问,对方态度不错,表示“正在调查”或“马上处理”,但之后就甚少会主动回答疑问了。还有某些政府部门,无论什么采访,动辄要求发正式采访函,再来研究是否解答。按程序办事固然不错,但很多时候采访函都“有去无回”,或者告知“我们看了,会在合适的时候再回应”。此外,“不清楚、不了解”“负责人不在”也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摆脱记者的万金油答案。

  “近年来在与媒体的互动中,很多政府机关的媒体应对能力显著提升,设有专门的舆情分析与应对人员,但其工作还局限于‘救火’,而不是着眼于主动发布信息,向公众履行说明义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表示。

  对此,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导王君超说,最近几年各级政府加强了媒体应对的相关培训。从政务公开和提高媒介素养、加强与公众的沟通能力的角度考虑,值得称道。但是,一些单位对培训的期望却变成了如何“对付”“应付”,必然使得一些公务人员走入迷信技巧、忽视信息真正公开的误区。

  吕艳滨指出,政府回应要第一时间把准确、全面的信息提供给媒体,传递给公众,以引起公众关注、引导公众行为、引发公众共鸣、争取公众理解。因此,要想着如何把事件原委原原本本告诉公众,并通过媒体做好重大决策、重大事件的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