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李鸿忠主持
3月30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武汉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应到65人,因事因病请假2人,实到6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栾丽娜、田丰分别作的关于《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汉生作的关于《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的说明,听取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瞿赫之作的关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孙亚作的关于我省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余幼明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以上法规草案、报批法规、决定、报告,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分组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覃文萍,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分别宣读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梁伟年作了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免的人事事项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赵斌、周洪宇、张岱梨、尹汉宁、王玲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甘荣坤,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李希帆、肖小平、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