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点赞”检察工作报告
图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该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所作的关于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本网讯(记者 周泽春 摄影 蒋长顺) 7月3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该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所作的关于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上半年检察工作成效纷纷“点赞”。
湖北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上半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945人,同比上升11%;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6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2人;查办行贿犯罪354人,同比上升38%。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在审议中认为该省上半年检察工作有两大突出亮点:一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大;二是“队伍建设抓得对路,抓住了关键”。
“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斌、王玲等充分肯定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积极主动。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针对代表反映的企业内部人员侵吞资产资金、“告状难”、国家工作人员向企业“吃拿卡要”、涉企案件裁判不公等问题,该省检察机关突出抓好“惩治涉及企业的违法犯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增强公务人员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为主题的专项预防”等三个专项工作,上半年共起诉强揽工程、“砖沙石霸”、敲诈勒索企业的黑恶势力犯罪113人,查办工程建设等领域涉及企业的职务犯罪732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3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903次,增强公务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家健康成长、为企业发展营造了健康环境。
“这是一个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开、公信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罗昌兰、省人大代表刘龙菊等在审议中认为,报告用大量数字说话,体现了检察机关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察改革等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检察工作有成效、有地位。
“检察机关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加强了与人大机关和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审议中,来自武汉市汉阳区江欣苑社区的省人大代表胡明荣顺手拿起手机,向在座的代表了介绍起了湖北检察手机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龚良柏更是充分肯定检察机关注重完善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他历数了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上门走访代表委员46人次,通过在门户网站专设代表委员服务专区、建立官方微信平台等方式,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自觉把工作置于代表监督之下等做法,认为“非常可取!”
审议中,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还对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湖北省检察院派出由三名副检察长带队的旁听工作组旁听了分组审议。
另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两院”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年来的首次,是该省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活动监督工作经常化的试水,可以有效解决监督周期长、效果弱的问题。这也是该省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推动人大工作机制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