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馨、通讯员朱博)7月12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7月23日至26日在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司法鉴定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中医药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湖北省开发区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稿)》《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的决定(草案)》《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标准的决定(草案)》,审议了《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报批法规。上述有关法规、决定草案和报批法规将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或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自主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情况;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上半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部分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情况;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
会议决定,将上述有关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暨开展公益诉讼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情况,审议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决定将上述有关报告和决定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决定将上述有关报告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其他有关报告以及有关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刘晓鸣、胡志强,秘书长王亚平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工)委负责人,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